依据《消毒管理办法》、《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》、《餐具、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》、《食饮具消毒标准》等规定,及淮南市卫计委《关于印发2016年淮南市卫生计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》要求,我们于2016年9月7日对原凤台县刘集乡洁美雅餐具消毒中心(营业执照已过期)进行了监督检查,经监督检查发现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符合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、二、三项的规定,不符合《餐具、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》第四条的规定,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。
特此公告 凤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